警察同事天天碰面,低头不见抬头见,不予支持我,倒是意料之中。上海市公安局函复:“冯正虎:你的来信收悉。本局在全案审查后认为:公安机关在办案过程中,相关程序符合法律规定,不存在违法情况。故对你的请求不予支持。此复。上海市公安局(盖章)2010年8月19日”